来源:央广网
1月1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根据通告,4个管理办法分别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用地保障、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还提出要加大用地供应,鼓励多主体多渠道建设保障性住房,居住用地供应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