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土地发展中心 时间:2025-01-13 15: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文件精神,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福屿路200号10楼,邮编:350002,电话:0591-22850551,传真:87114991,电子邮箱:fztdzx@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中心门户网站等渠道,重点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中心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并同步报送市档案馆,方便群众查阅。

  我中心积极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约1391条。及时更新工作动态、规划计划、地块调研、储备土地拍卖交易情况、房源安置等方面工作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解读热点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时限和法定答复方式,依法依规答复社会各界向我中心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公众需求,加强与信息申请人的沟通,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2024年我中心共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把好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的审核、界定关口,切实防范因信息公开引发的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的基础上,加强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利用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及时向社会公开我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开内容不太全面,跟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情况

  1.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发布,坚决杜绝积极性不足,工作滞后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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