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土地发展中心 时间:2022-01-17 15: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通知精神,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福屿路200号10楼,邮编:350002,电话:0591-22850551、传真:87114991,电子邮箱:fztdzx@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中心牢牢把握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为指针,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中心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全面、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按时向社会公开。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公开信息的主要涉及中心制度建设等问题, 均于规定时限内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将纸质文件报送市档案馆。

  我中心积极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储备地块的拍卖交易情况、资金、采购、人事等各类公开信息2466条,增加了工作透明度。

  2.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4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通知》,我中心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学习,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落实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1年我中心共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今年提交我中心的依申请公开信息主要是土地收储和拆迁安置问题,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 

  (二)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中心网站的日常建设工作,定期安排专人对网站平台进行维护与更新,保证信息及时发布。同时,通过“12345热线”、信访等平台积极解答群众咨询,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三)监督保障情况

  我中心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及时对网站的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我中心及时在“中国政府”网站、中心网站等平台公布咨询、投诉电话,畅通信息渠道,方便公众咨询并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推进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大,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个别处室的主动性不够,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在信息公开方面还需加大推进力度。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有序推进政务公开;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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