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405-0100-2007-0005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2007-04-01
- 标 题: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 发文字号: 无
- 发布日期:2007-04-0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成立于2000年5月,为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直属市政府。市编委核定编制3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综合部、计财融资部、征地事务部、工程管理部、招商(代办)部。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作为市政府的土地统征、收购、储备、出让执行机构和市级投资主体,其主要职能是:(一)依法统征和收购土地,并分期分批开发、经营;以储备土地抵押申请银行贷款,为市政府委托的项目筹措建设资金。(二)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市场需求,制订土地储备计划和储备土地供应计划。(三)运用实物储备、红线储备、信息控制储备等不同方式适时收购土地,并选择适当时机推出招标拍卖或挂牌交易。(四)对统征、收购的储备土地进行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安置和平整场地,使每幅地块都能以“净地”形态出让。(五)履行市政府委托的重点项目的融资、经营、还贷业主责任。(六)无偿为房地产商开发项目代办前期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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