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会同住建部门印发审查办法,规范既有建筑功能变更规划与建设管理。一是明确正面清单。基于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文化功能、改善民生设施、完善公共服务、推动创新创业,明确将商业及办公建筑内部的业态调整、风景区(非规划核心景区内)配套用房增设服务游客的商业设施等7种情形纳入正面清单。二是明确负面清单。存在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周边环境、公共安全情形的,包括将非住宅建筑改为住宅、利用住宅建筑改为有安全、噪声、光、油烟污染问题且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项目等9种情形纳入负面清单,不得改变使用功能。三是明确审查流程。对于列入正面清单的,除符合五年过渡期政策的情形需由属地会审外,其余6种情形均可向住建部门直接申办消防手续。对于正、负面清单以外的情形,由属地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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