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11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供给促进住房消费的通知》(下称《通知》),围绕盘活存量、扩大需求、优化供给,推出11条措施,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盘活存量方面,天津提出支持经营主体多渠道筹集资金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配租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人才房、宿舍等。对利用存量商品房转化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不变更土地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并按规定享受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符合条件的租赁住房项目还可享受税收优惠,并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回收资金。
此外,天津还将加快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稳步提高住房设计、建材、建造及适老化、智能化等标准,推进“好房子”建设;着力建设华苑—南站、新梅江、水西、柳林、西站等一批特色宜居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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