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新湘十条” 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时间:2026-06-08 15:53

  来源:央广网

  5月13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新湘十条”)。此次“新湘十条”是在2025年《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湘十条”)基础上的优化升级,重点围绕存量商品房收购、住房“以旧换新”“好房子”建设、“三个一”住房工程、公积金政策优化等方面,制定了相关支持举措。

  为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新湘十条”提出,支持各地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利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各类资金,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青年公寓、职工宿舍等;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长租房等租赁资产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金融产品,推动租赁资产证券化。

  为优化安置方式,“新湘十条”明确,对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等需实施房屋安置的,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积极推行房票安置模式,支持房企使用房票兑付资金参与土地竞买。

  为优化用地政策和盘活资产,“新湘十条”明确,支持各地基于市场行情变化,适当降低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对已出让但因规划调整、配套不到位或经营困难等原因无法全部开发利用的土地,经批准后可分割宗地,由政府协商收回或为企业置换等价值土地。同时,允许空置商业项目及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依法依规申请“商改住”。

  “新湘十条”于2026年5月13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文中明确,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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