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日前,安徽省亳州市印发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强调发挥专项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引导作用,系统构建覆盖规划、供地、建设、登记全流程的管理体系,推动地下空间从零散开发转向系统整合。
实施办法明确,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包括地下空间的位置、范围边界、地下深度、建设层数、规模、使用性质、配套建设要求和连通方式等内容。同时,明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供地前提出规划条件的职责,从被动审批转向主动引导,确保地下空间开发与城市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相协调,推动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发展,助力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整体功能提升。
此外,对于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批准文件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的地下空间项目,实施办法提供了清晰的手续完善路径,助力解决因产权不清导致的“登记难”问题,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空间开发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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