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施行修订后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优化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打通产权路径、强化全周期监管,盘活存量空间,提升城市发展质效。
根据规定,坚持规划先行与条件管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规划条件应当明确规划设计要求,并将其纳入土地出让方案。针对2022年12月18日前已依法取得规划许可的非计容项目,区分地表附属功能与独立功能,分别按地表用途或批建用途核定规划条件,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明确路径。
在土地供应方面,规定确立了市场化配置主导原则,合理界定了五种可协议出让的情形,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与延续性。同时,规范使用年限与地价管理,其中结建式地下空间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其地表建设用地剩余年限,单建式地下空间按批准用途的法定最高年限确定。
此外,规定建立了从规划许可到规划核实的严格管理流程,强化公共安全与协同监管,明确利用公共用地和开敞空间开发建设经营性地下工程的,必须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确保符合规范且不影响地表安全与功能,鼓励互联互通与集中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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