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日报
2025年12月25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条例》设总则、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城市更新实施、城市更新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四十七条。
总则部分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城市更新的定义与类型。明确条例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城市更新活动,涵盖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保护类、生态类、综合类等更新类型,注重保留改善、改造提升与拆除重建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将城市更新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市级统筹和区县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同时,完善多元主体参与和协商机制,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全市统一的城市更新系统,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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