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自然全媒体
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实行建设用地“模块化”审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录入即合格、生成即符合”要求,强调“模块化”审查的设计理念,要求建设完成用地智能审批系统,以自动化审核提升审查效率,以审查规则标准化提升审查质量。
《通知》明确,建设用地审查实行“模块化”管理,将用地报批审查内容分解为用地预审、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申请用地现状等18个业务模块。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开展征地前期工作期间,可根据组卷情况,通过业务模块逐项提交用地申请资料,经审批系统数据自动检查后,分别报省自然资源部门对应处(室)审查。会审处(室)提出审查意见,指导市、县组卷。模块化审查通过后,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正式提交建设用地请示文件等报批材料,完成组卷工作。审批系统将对报批材料进行全面分析比对,与块化审查内容一致的,系统自动运转会审程序,原则上不再开展实质性审查。会审处(室)通过系统单独模块接收审查资料后严格按照省建设用地“模块化”审查标准的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审查按照“谁审核、谁指导”原则,审核单位要主动服务,全程指导用地申报材料组卷。
根据《通知》要求,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履行程序的合法性、报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做好报批材料的存档工作。各会审处(室)严格履行审查职责,提出结论明确的审查意见,及时将职责范围内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国土空间规划等基础数据成果汇交至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作为审批系统数据检查的依据加快历史报件办理,切实加强报件质量检查力度。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