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自然全媒体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制定实施了中心市区产业用地先租后让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土地要素保障,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新的规定明确了产业用地先租后让的供应程序和监管要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本级发展改革、工信、商务、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出让条件,提交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供地方案,按程序上报泉州市政府批准。区政府(管委会)应与承租方签订《项目建设投入产出监管协议》,明确约定租赁期间的土地使用、投资强度、环保要求、产业类型及产出贡献等综合指标,以及用地单位未达到投入产出标准应退出用地的要求和条件。
按照新的规定,先租后让供地总价款(土地出让金和租金)应按照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交易的土地成交价格确定。土地租金标准在租赁期间不作调整,并一次性收取租赁期全部租金。租赁转出让时,应缴纳的协议出让价款等于土地成交价款减去已缴纳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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