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8月27日,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现房销售试点、房屋预售等方面。本文件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至2026年6月30日止。
文件提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在2025年6月30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低于属地成本控制价)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及以上毕业生、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且子女均未成年的家庭,每个家庭给予购房补贴2万元。市区房交会期间,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采取发放住房消费券等措施,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科研机构、产业园区、大专院校、机关企事业等单位集中团购商品住房,团购价格不纳入城市商品房价格监测范围。
实施购买住宅契税补贴。市区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展单位的新建商品房的(含保交房项目库存网签到政府平台公司的新建商品房),由市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对购房人予以全额补贴。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购房人在邵阳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住宅网签价不低于市区成本控制价,下同)五年内不出售转让的,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3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市财政部门对购房人予以契税补贴,补贴金额为缴纳契税税额的50%。购房人凭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在网签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契税补贴申请,逾期不予补贴。
支持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创业。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对于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不含车位)创业的单位和个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由属地市或县(市)财政部门按所缴纳交易契税金额的50%发放非住宅商品房创业补贴。
对于房屋预售,2024年8月1日前已经出让的土地,按《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2022年10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修改)执行;2024年8月1日后到2024年9月1日前已经出让的土地,按《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7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公布)规定执行;2024年9月1日起新出让的土地,在土地出让时未明确预售条件的,全面鼓励实行现房出售。
同时,落实现房销售项目土地出让条件与优化土地价款缴纳方式。实行现房销售的项目,土地挂牌时必须达到净地出让条件。用地红线外道路、电力、燃气、给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必须保证项目具备开工建设条件。项目在土地出让时按出让挂牌价的30%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金总额1亿元以内的,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首次缴纳土地价款的50%,余款可在6个月内缴清。
合理确定宗地内商业用地面积。在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前提下,实行现房销售的项目,开发企业可在规划条件商住比例的上限以内,自行决定商住比例。已批准未实施的项目,支持“商”改“住”调整。
预售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规费可延迟至办理预售许可证时缴纳,现房销售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规费可延迟至办理新建商品房销售备案证时缴纳。
对实行商品房现房销售的开发企业依法依规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项目开发企业产生的增量留抵退税,按照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办理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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