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综合采取自主盘活、兼并重组、引导转让、对外租赁、协商回购、生态退出等方式,提升土地资源产出率和贡献率。工业项目挂牌时明确项目投入产出、亩均税收、建设要求、违约责任等准入条件。签订出让合同前,受让单位与用地所在地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镇区根据协议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排查低效利用企业,鼓励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引导企业通过收购方式盘活低效利用地块。对取得成效的镇区,在土地指标上予以倾斜。今年已供应批而未供土地590亩,盘活利用用而不足土地56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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