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一是明确“个性化”供地标准。从注册资本、投资强度、产业类型及产出贡献等方面综合评价,严格出让项目用地准入。自然资源、工信、税务等部门联合制定“个性化定制”出让地块的产业准入标准和产业用地标准(指南),制定并实施土地利用绩效评估的指标、标准、方法和程序,但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
二是完善“个性化”服务机制。结合具体行业门类特点,出台工业用地“个性化”定制供地实施方案,完善弹性出让年期制度,依法合理确定租赁和弹性出让年限,提供“长期租赁+三证同发”“先租后让+五证同发”“租让结合+五证同发”等多种个性化供地模式供企业自主选择。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交易方式。审批管理与现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程序相同。
三是实行“个性化”周期管理。在交地、竣工、投产等过程中提高全流程“保姆式”服务。综合运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实行“验登合一”“多测合一”改革联动推进机制,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方式,优化项目开工前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项目达产后,每年对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进行评估并备案,根据评估结果分类处置,确保土地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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