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行为,努力做到操作更合理、监管更健全,积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据介绍,《规定》对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土地征收工作程序进行了细化完善。《细则》明确了成片开发的范围,提出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零星地块、不连续成片地块等可一并纳入成片开发方案。
在推动操作更合理方面,《规定》明确了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的公示时间、形式等内容,要求公告需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村(社区)或者村(居)民小组显著位置张贴,并采取摄影、摄像等方式证明公告的内容、时间、地点、期限等符合法定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细则》要求各地编制县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对于因计划调整等因素无法实施的,允许按规定调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在推动监管更健全方面,《规定》要求各地对征地补偿费进行严格监督,及时公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和相关收支情况。《细则》要求各地全面建立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批后监管机制,湖北厅将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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