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6月25日,湖南省岳阳市房地产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涉及全面推行房票安置,利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政策盘活存量房屋,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减轻房企资金压力,充分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作用,支持鼓励住房“卖旧买新”,支持房地产交易“减负”,加强住房信贷支持和购房补贴等16条措施。《若干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若干措施》提出,要全面推行房票安置。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试点,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屋征收工作中全面推行房票安置,探索推行“城市更新+房票安置+土地出让”的运作模式,明确试点改造范围,整合改造范围内既有存量房屋和土地资源,明晰拆迁成本,明确资金平衡方式,将房票安置与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有效结合。
要利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政策盘活存量房屋。市属国有企业利用央行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按照“以需定购”原则,收购符合要求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开发企业对原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企业自持商业,可申请调整自持比例或自持年限,促进市场交易,盘活闲置资产。
《若干措施》要求全面落实房地产项目融资“白名单”制度,常态化开展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支持新增合规房地产项目申请纳入融资“白名单”,做到“应进尽进”。加大对“白名单”项目融资力度,做到“应贷尽贷”,保障项目建设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在减轻房企资金压力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凭非监管银行出具的现金保函,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及监管银行同意后,置换同等额度的监管资金,但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的30%。房地产企业可利用自营的商业性房地产,向商业银行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可用于承贷物业在经营期间的维护、改造、装修等与物业本身相关的经营性资金需求,以及置换借款人为建设或购置该物业形成的贷款、股东借款等。
同时,继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凡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2个月内缴清契税的,按契税收入级次由市或区级财政部门依照网签合同总价款2%的标准对其给予购房补贴,每套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执行期限至2026年5月31日。
《若干措施》明确支持鼓励住房“卖旧买新”。政府搭建交易平台,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购房者三方联动,群众通过市场化交易模式实现住房“卖旧买新”。住房“卖旧买新”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依法享受免缴增值税政策,并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依法享受退还个人所得税政策。住房“卖旧买新”的,按照“认房不认贷”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房享受首套房首付比和按揭利率优惠。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收购置换购房家庭的原有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卖旧买新”的新建商品房让利优惠。
此外,《若干措施》需制定配套实施方案的,待配套实施方案出台后施行。有明确执行期限或配套实施方案中有明确执行期限的按其期限执行,其它政策措施执行期限至2026年5月31日。购房补贴、奖励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如退房应当退还享受的相应购房补贴、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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