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不再新建安置房,收购商品房用于征收安置
时间:2024-06-21 09:22

  来源:经济观察网

  6月13日,常州市房地产业发展与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即日起实施降低首付比例、降低贷款利率、加大公积金支持、优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等十二条举措,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提出,自实施之日起,非社会资本受让土地未实质性开工建设的安置房项目一律不再建设,一律不再新增安置房用地供应;收购商品房用于征收安置,对有安置需求的地区,可采取直接购买或房票方式购买商品房用于安置房;收购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属地政府可根据各自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和供给缺口的摸排情况,以需定购,组织国有企业收购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来源:土地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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