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观点网
5月10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南阳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
《办法》指出,市住建部门公开向信誉好、项目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征集房源。经政府议定优惠价格后,将中心城区内的新建商品现房确定为房票安置房源,房源库实时动态更新。
区政府(管委会)应及时足额把房票安置资金存入征迁项目专用账户,封闭运行;房票逾期未使用,按照原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票面金额不足购房款部分,可申请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按照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安置补偿权益按照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计算后,再给予不超过总金额10%的政策性奖励和6个月过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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