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城市更新政策机制、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城市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城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到2035年,具有河南特色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市发展突出短板基本补齐,城市综合功能明显增强,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城市生活更方便、更舒适、更美好。
划重点:
?郑州市、洛阳市、航空港区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要求,其他城市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城区中心型、城郊型等不同类型城中村特点,结合建筑质量状况、人居环境情况、群众意愿、历史文化保护等因素合理确定整治提升、拆除新建、拆整结合等改造方式。
?整治提升应加强城市和项目设计,展现传统文化风貌,重点实施安全隐患整治、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功能完善等基础类项目,以及公共空间营造、架空线治理、停车场地优化、充电设施建设、专业物业服务引入等提升类项目。
?拆除重建应尊重居民安置意愿,先行安排安置房项目供地和建设。
?鼓励将村民富余的安置房或改造提升后的城中村房屋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为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体等提供居住空间。
?创新土地出让方式,探索带方案出让、协议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作价出资(入股)等灵活的供地方式。
?鼓励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或以转让、入股、联营等方式进行城市更新改造。
?探索建立房屋体检、养老、保险等制度,保障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
?坚持区域联动,系统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水、电、通信、气、热、环卫及道路、停车、充电等设施短板,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且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探索街区化物业管理模式,解决老旧小区零散片区无物业管理的难题。
?探索设立省、市级城市更新专项基金,鼓励、协助有条件的地方申请并用好用足地方政府专项资金、专项债券。
?做大做强政府融资平台,撬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更新,积极引导房地产、建筑施工等企业参与城市更新项目。
?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申报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中长期金融贷款产品,丰富增信方式,积极为城市更新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鼓励将项目区域内的停车、公房、广告等经营性资产以及城市更新后形成的相关资产、特许经营权或未来收益权注入项目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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