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6-05-27 10:40

 

2015年部门预算经十四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省、市土地管理和土地储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土地储备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储备计划和出让计划。

(三)负责土地储备项目的前期摸底调查,拟定征地方案;办理土地储备项目的相关报批手续。

(四)负责国有土地的收购、置换,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有土地的收回和土地储备项目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土地储备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五)负责土地储备项目成本核算,协助财政等部门做好土地储备资金的监管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土地储备项目的融资工作,履行还贷业主责任。

(六)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经营利用、保护管理。

(七)负责土地储备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土地储备信息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储备土地的招商出让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包括八个职能处室及一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自收自支

38

3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主要任务是:围绕福州新区开放开发的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年度土地收储、出让目标实现。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土地储备,保障用地需求

(二)拓宽推介渠道,服务投资企业

(三)加强上下联动,推进征迁交地

(四)加快企业收储,实现政企双赢。

(五)加大融资力度,统筹资金使用。

(六)加快作风转变,完善内部管理。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部门收入预算为2000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51473.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1.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11万元,公用支出39.4万元,项目支出1551239.4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500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科目)150000万元。主要用于海峡奥体中心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00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科目)1356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项目支出。

(二)21210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科目)44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下降6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来源:土地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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