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土地使用权人: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办规〔2022〕12号,详见附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用电营商环境,减轻全社会电力接入环节负担,我中心与福州供电公司联合发布《关于福州市四城区政府储备土地项目申请电力接入工程的通知》(榕地中〔2024〕190号),并公告于我中心官网政务公开栏。后续四城区内(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符合榕政办规〔2022〕12号适用范围的储备土地项目,各土地使用权人可根据榕地中〔2024〕190号精神,按如下渠道和方式申请电力接入工程:
1、申报渠道: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资产管理处(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9楼923室);
2、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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