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1日至4月25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9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本单位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建议,迅速研究部署安排,细化整改工作措施,坚持巡察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一体推进,高站位、高质量、高标准推动整改落实。一是强化领导,压实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形成上下贯通、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体系,同步设立巡察整改办公室,统筹负责整改工作安排、任务协调、跟踪督办等事项。中心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35场,通过巡改领导小组会集中部署、专题会议重点督导的方式,推动各项举措快速落地,确保巡察整改高效推进。二是精准施策,推进整改落实。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梳理具体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在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等部门支持帮助下,不断优化整改措施,最终形成条理清晰、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并对照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周报告、月调度”制度,形成“建账、交账、督账、销账”闭环管理链条,推动巡察整改清仓到底、真改到位。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工作,责任领导加强协调,各部门积极配合,高标高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保证了整改工作实效。三是统筹协调,注重标本兼治。严格贯彻巡察工作要求,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远制度安排相结合,从“面”上挖掘“根”上问题,建立健全《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各类规章制度12项,下属企业修订完善《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租赁房屋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7项。为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结合案后整改,依规依纪依法对4名人员作出处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土地收储系统落地生根。在推动立行立改工作取得阶段成效的基础上,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深刻检视查摆短板弱项,剖析问题根源,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查缺补漏、深化整改。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站位抓整改、严格责任抓整改、动态督促抓整改。一是提高站位、担好主责。带领党组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市委巡察组提出要求和意见建议的重要性,从自身角度找不足,从思想层面找根源,真正的将巡察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直接负责37个重难点问题整改,占比达57%。二是狠抓整改落实,大力推进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安排召开整改动员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党组(扩大)会议8次,期间坚持全面了解掌握、调度督促整改进展,对历史遗留问题、安置房源开票办证等需多方协调的重难点问题,亲自督办、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组织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带头从主观上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着眼标本兼治,推动中心转变作风。以巡察整改工作为统领,同步推进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拼搏向上的发展环境。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全面”的问题
问题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
(1)中心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是制定工作方案。2024年8月印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切实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宏伟蓝图落实到中心具体工作实践中。二是组织深入学习。2024年7月30日,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要“立足土地收储主责主业,以实干实绩检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成效成果,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9月14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会,专题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11月8日,召开党组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各支部结合“三会一课”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进行专题研讨。
(2)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精心备课、带头在其所联系的党支部宣讲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心4位班子成员均已完成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党课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宣讲,未按要求上党课的2位班子成员已分别于2024年11月28日、12月2日上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
问题2: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
(3)中心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5月至今,召开党组会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共13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并结合中心土地收储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4)及时修订、完善中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2024年11月印发《中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把“第一议题”制度纳入党组议事规则内容,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
问题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5)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11月8日,中心党组召开学习贯彻202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重要讲话精神会议,立足中心工作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坚持系统谋划,进一步提升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精准精细谋划项目开发方案,提升土地价值”。
问题4: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开创的关于城市工作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6)2024年11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1991年11月在福州城市规划年会上提出的城市建设的“八大关系”主要内容,指出“八大关系”是我中心谋划城市发展的根本遵循,我们要狠抓项目生成模式、狠抓计划的落实和调整,奋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7)精准谋划53幅地块开发方案及资金平衡测算,对具备成熟开发条件的地块及时提请市政府启动征收,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根据市场需求及各板块去化周期,多轮调整完善2024年下半年收储出让计划,并着手开展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谋划工作。
(8)2018至2023年,合计计划收储土地401幅,累计未完成收储76幅。经过努力,2024年度市政府下达的土地收储任务已全部完成,并出色完成2024年土地出让任务,得到市政府通报表扬。
2.关于“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5: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9)即知即改,已完成六一路朝阳路口共和路旧改地块地下连接通道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等57个事项。
(10)集中整改期内,首凤路凤湖三建剩余地块规划事宜等15个事项已基本完成。
(11)地铁排下站出入口出让地块涉及山体平整处置事宜等38个短期内难以完成的事项,均已根据任务安排提请属地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帮助协调,中心将持续推进。
(12)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用地需求及市警犬基地方案模拟有关情况等76个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府指示、批示等原因,项目暂缓实施。
问题6:推动土地收储及地块交付不够有力。
(13)应征收仍未征收地块11幅:已启动天天筷子厂周边收储地块、寿山石交易中心、市人才集团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等5幅地块征收工作;广达路93.95号小区地块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暂缓征收;尚余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地块、洪山科技园地块、孟超肝胆医院西侧旧屋区地块3幅地块因现阶段不具备征收条件,已提请市政府暂缓征收工作。
(14)已征收未交地地块136幅:已完成江边村旧村改造、晋安新村、东水路水利厅收储地块等18幅地块的征收工作,尚余斗顶新苑社会保障房项目、金鸡新苑一期、水运里地块项目等118幅地块的征收工作由属地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中心积极履行业主职责,协调并督促属地区政府加快完成征收扫尾并尽快交地。桂湖温泉旅游综合体项目已完成征收,斗顶新苑仅剩1座历史建筑待签约。
(15)已入库可出让而尚未出让地块87幅:主动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钜全公司福新路地块项目、金城民营工业企业配套用地地块、凤凰新村三区9座地块等8幅地块纳入出让计划,其中:福州钜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福新路地块、原丝绸厂南地块、原福建省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地块、后屿E-09西侧地块、市二建火灾房地块、凤凰新村三区9座地块、市三建宿舍地块已出让,金城民营工业企业配套用地地块纳入2025年出让计划。
(16)已出让未交地地块36幅:已完成南湖旧改项目、山溪村出让地块、雁塔旧改出让地块三等27幅地块的交地工作;地铁排下站出让地块、白湖北园出让地块二、雁塔旧改出让地块二、朱紫坊西路口出让地块、原东二环食品冷冻厂项目出让地块、益凤出让地块六、泉头旧改地块一、晋安区森林公园东门地下停车场出让地块、三远片区项目A1出让地块等9幅地块基本具备交地条件,因竞得方开发方案尚未确定,地块周边配套未达竞得方预期,以及水系、地铁施工借用未清退等原因暂未交地。
问题7:土地招商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
(17)中心靠前服务、主动对接,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与市直部门、属地政府的沟通协作,做到资源信息共享。邀请属地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共同组建出让地推介微信工作群,实时发布招商地块信息、土地政策等,提高多方沟通效率和土地配置精准性。利用中心官网“土地交易”“规划计划”等模块,实时发布即将入市地块信息、招拍挂公告等,及时公开招商地块信息。二是加强与意向企业的服务对接,征集地块开发方案,打造定制优质产品,进一步提升出让地块与市场需求匹配度。9月以来,中心陆续邀请国贸、保利、建发等大型房企开展地块开发方案研讨会,通过建立意向地块开发谋划微信工作群,与各家房企、个人买家等意向方密切沟通地块开发事宜,征集地块开发方案、优化地块开发指标、精准配置土地要素。同时,制定招商项目对接清单,做细客商资源“储备库”,强化项目跟踪管理,推动投资转化。三是用好用足各类招商力量、招商资源,主动走出去,更加系统深入了解目标企业,提升招商服务质效。通过与市招商服务中心等单位共赴重庆开展“榕商回归”专场推介,宣传我市土地市场投资价值及重点土地项目规划,积极对接意向企业,大力做好招商服务工作。
(18)已于2024年7月完成鹤林片区商会总部地块六项目的出让工作。
问题8:房源管理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
(19)关于福湾新城夏雨苑3楼1102单元涉嫌长期被占用的情况,经核实,该房源已于2023年6月份办理交房手续。巡察期间抽查发现的被侵占情况实为安置户正常办理交房手续后入住。我中心已协调属地物业公司提供该套房源交房单,并将该房源作出库处理。福湾新城夏雨苑B区地下车位因部分车位出售无法封闭管理,且看管手段不足,仅用警戒线隔离,造成车位被小区业主占用。目前241个车位均已清退,并于6月10日完成241个车位地锁安装,并派遣保安对该车位进行24小时巡逻,防止外来人员占用。同时,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市土开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目前,市土开公司已完成《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商品房、保障房销售细则》《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租赁房屋管理细则》的修订工作。
问题9:机构改革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20)市统建办清产核资工作正在推进中。中心于2024年8月召开专题会议,邀请市财政局、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部门人员参会,研究部署市统建办清产核资工作;11月6日中心主任办公会同意按企业清算模式处理清产核资事宜,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最新要求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原市统建办清产核资(清算)方案、编制清产核资材料并组织开展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招标有关工作;经12月6日党组会同意,成立清算小组(工作专班)。
(21)市土开公司机构改制工作正在推进中。经咨询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改制相关问题,中心党组于12月24日同意启动市土开公司改制工作,并成立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改制工作领导小组。
(22)原市统建办物业管理处企业改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2023年12月,就物业处单位性质事宜函询市委编办;2024年3月,研究提出物业处安置意见,报请市政府审定;2024年5月,经市政府批准物业处改制后移交新区集团接管;2024年10月完成《改制方案》(讨论稿),经11月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目前改制方案正在征求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意见,2024年12月6日成立物业处改制工作领导小组。
(23)市土开公司权属企业注销问题,目前已完成市土开公司福建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销工作。长乐公司为独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非市土开公司下属分公司,故无法由市土开公司清算注销。剩余8家权属企业:华美房地产、长远物业已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双丰大厦分公司、晋安分公司、马尾分公司、榕地公司马尾分公司、榕地建筑公司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工作;福清分公司已委托律师事务所负责清算专项工作,目前与该分公司成建制接收的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沟通协调清算注销事宜。
(24)市统建办火车南站西广场项目移交事宜,已函请市国资委根据市政府办公厅GZ2023CJ01264号文件办理告知单精神尽快制定火车南站东西广场盘活方案。在此期间,已配合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新区集团、市铁路项目征收建设指挥部等部门或单位提供火车南站资产状况、权属情况、项目建设等有关资料及意见建议。
3.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问题10: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25)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心党组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班子成员在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必须要有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的内容。中心已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切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26)建立网络舆情应对机制。2024年11月中心印发《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梳理舆情风险点,做好舆情监测收集、研判会商、舆情报告、转办处置。加强突发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全面提升舆情处置应对能力。
(27)指定新闻发言人。2024年10月印发《关于指定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新闻发言人的通知》,确定中心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联络人,并报市委宣传部备案,进一步规范中心新闻信息发布工作。
问题11:收储地块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
(28)已要求市土开公司立即对上述50处尚未整改到位的收储地块围挡安全隐患进行修缮,市土开公司已于2024年12月9日全部完成整改。同时要求市土开公司根据《储备地块、房源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制度》定期巡查,持续做好围挡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问题12:安置型商品房风险处置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29)已梳理安商房风险预警相关问题,并将《安置型商品房风险预警指导性意见》初稿报市政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城建专题会精神,会同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税务局讨论代行网签、代授发票后“去企业化”变更网签及票据的兜底方案,修改《安置型商品房风险预警指导性意见》后,已再次上报市政府审定。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坚决”的问题
问题13:述责述廉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30)召开党组会部署述责述廉报告工作,强调述责述廉报告务必体现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并要求中心班子成员从2024年开始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列为述责述廉报告重要内容。
问题14:评先评优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31)中心已重新对市土开公司2018年以来评先评优73人次进行核实,均符合评先评优要求,并出具书面意见。同时,责成市土开公司对综合事务部、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及相关经办共4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要求补充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市土开公司根据《绩效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评定优秀人员,提交支部委员会研究后,书面征求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目前上述工作均已完成。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不足”的问题
问题15:信访件办理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
(32)规范信访件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对信访件问题线索实行集体研究、跟踪督办,认真做好信访件问题线索处置,确保每个环节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办结。相关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问题16:监督执纪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33)结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察、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方面掌握的信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3.关于“作风建设有不足”的问题
问题17:存在推诿扯皮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34)中心根据《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明确处室职责。针对排房信息交接不及时问题,已制定《入库房源排交房信息核对工作流程》,于2025年1月3日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审定,明确各方职责;为明确业务处室职责,加强业务处室对收储项目的管理能力,中心制定了对应工作表格和优化方案,优化了收储项目补偿款、购房款等征收资金请款流程。
(35)中心党组已要求资产管理处与市土开公司对所有在管房源信息进行核对,特别是对交房记录不一致的788套房源进行对账。通过加强台账更新工作,目前资产管理处与市土开公司的在管房源台账已确认一致。具体情况如下:?662套“属地物业未提供排房单”的房源已全部核实:585套排房单已核对一致;43套已退房;34套与物业多次核实后确认为正常房源。?110套房源“中心无排房记录但现场已交房且物业已提供排房单”的房源已完全核对一致。?16套房源“排房单与中心排房数据不一致”的房源已完全核对一致。
(36)按照要求实时更新储备地块、空置房源等信息的业务台账。
(37)已根据属地物业意见修订空置房管理合同模板,并陆续与属地物业签订空置房管理服务合同。
问题18:存在工作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38)对中心收到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进行细致研究。积极与代表、委员开展面对面的沟通,认真理解代表、委员的诉求。针对涉及多部门的建议、提案:会同相关单位就如何实现代表、委员诉求展开沟通协调;针对能实现的建议、提案:积极办理,尽快拿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针对现阶段确实存在客观因素难以实现的建议、提案:及时将相关情况向代表当面说明,并在时机成熟时及时启动相关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6件未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均已办结。2020年第0124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南台大道东侧项目但仍未完成征收事宜,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55号精神,目前已完成义序工业园一期(A地块、D地块)约217亩选址工作,其中一期A地块约55亩已收储并出让,一期D地块约162亩已启动征收工作,剩余地块因机场限高原因开发容量受限,项目资金难以平衡,不符合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无法启动征迁。
问题19:大量需协调事项推动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39)即知即改,已完成江南CBD出让地块一、朝阳街2.26火灾场地块等12个事项。
(40)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义洲街道夺锦标60号项目、宗地2023拍-39号、中洲岛地块等3个事项。
(41)琯后街西侧旧屋区地块和原第二开关厂及周边地块、南台岛东部樟岚村片区项目二涉及福州教育研究院新址地块等17个事项均已提请属地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帮助协调,中心将持续推进。
(42)汇景佳园项目、江厦小区地块项目等309个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因最新政策、市政府指示、批示等原因,项目暂缓或由其它单位推进。
问题20: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43)即知即改,已完成江南CBD出让地块一、福州市制冷设备公司连江路地块等11个历史遗留问题(含原市统建办3个问题)均已完成。
(44)桂湖温泉项目、黄山考训场地块等41个历史遗留问题(含原市统建办2个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因最新政策、市政府指示、批示等原因,项目暂缓推进。
问题21:群众诉求解决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5)已办结闽信网诉〔2024〕2914号、国信网诉〔2024〕4610号等43件信访件。
(46)因12345平台管理权限由福州市收归福建省管理,上述87件答复不满意件已被省平台封存,无法再补充满意答复。为妥善化解群众诉求,中心安排专人对87件答复不满意件涉及的诉求问题进行逐一排查,目前相关问题已得到化解或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申诉。
(47)悦玲珑小区周边规划道路建设问题,桂湖环路三期工程已会同市城乡建总、融汇公司、实施单位签订四方补充协议,并于2024年8月9日支付1083.4841万元款项用于保障复工复产,未完成部分建设方案市城乡建总已于2024年9月中旬上报市政府审批,中心后续将配合做好资金保障并协调推进项目建设;西区住宅支路项目由市城乡建总作为业主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正在开展钻探、设计等前期工作,中心后续将配合做好资金保障并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问题22:土地收储、出让前期手续办理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
(48)已完成省机械研究院周边地块等15幅地块的收储、出让前期工作。
(49)15幅集体土地报批手续未完成项目:①已完成白湖北园出让地块十、寿山石交易中心等8幅地块的集体土地报批手续;②郭宅周边旧屋区四期、农科院周边地块等6幅地块因政策调整,正在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重新办理土地报批手续;③红庙岭建筑垃圾资源化和低价值物资分拣项目1幅地块,根据市政府办公厅GZ2024CJ01500号文件办理告知单精神中止推进。
问题23:房源管理效率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
(50)已强化使用房源管理系统,减少手工操作储存数据;已向市财政申请预算指标,提升房源管理系统功能;对回购房源管理系统现状以及优化需求进行分析,对接系统开发单位,开发线上排房开票分模块,并开展线上排房管理系统推广及培训。
4.关于“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力”的问题
问题24:应收账款催收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51)应收未收账款(剔除市财政款项)20项,涉及金额1.35亿元,通过梳理、分类处理、发函催缴和函请拨付措施,已完成16项1.26亿元的账款处理,剩余4项0.09亿元已采取措施。①于山仿古楼租户收房诉讼费12318元,案件胜诉,但由于被告无力偿还,待清产核资时进行账务处理;②代垫的鑫九洲公司离休干部统筹金144500元,2024年10月已发函向鑫九洲追讨代垫费用,已采取物业费对抵手段追回;?代垫闽能燃气公司水费24695.2元,2024年10月发函闽能公司追讨水费;2024年12月,已通过诉讼手段追缴。④中心尚未拨付给市土开公司的安置房购房款约0.088亿元,已拟文向市财政局请款。
问题25:租金押金追缴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52)欠收租金267.8万元,已完成追缴117.2万元,剩余台江医院欠缴天宇天成办公大楼150.6万元租金事宜,已通过法律途径追缴。
(53)已完成欠收各类押金30万元的追缴。
问题26:对外投资效益不佳。
整改进展情况
(54)已责令市土开公司完善了《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制度(试行)》制度,后续加强对外投资公司的管理。督促其根据自身财务状况、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规范投资行为,力争扭亏为盈。
问题27:内审力量较为薄弱。
整改进展情况
(55)已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一名审计专业在编人员,该人员作为内审专职人员已入职。
(56)已修订《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关于内部审计管理的规定》,优化了内部审计相关内容、程序、职责、权限,规定一年至少开展一次内部审计工作,并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通过。2024年11月完成了对中心下属单位福州市土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今后每年将至少开展一次内部审计。
问题28: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57)已完成107项固定资产共计65.49万元报废工作。
问题29:银行账户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58)已对中心户头设置情况进行自查,中心财政性资金专户六个,其中招投标保留五个,根据市政府文件保留海峡台江户头,其余均已销户;已加强日常管理:摸底银行服务情况,调整优化银行对接人员,开通账户变动短信或网银查询服务,沟通取消合同外收费;已制定量化考核方案,涵盖银行服务、效率、信息及费用四个方面,后续按季度考评并通报。
(59)市土开公司需清理的17个账户:已注销6户;已向相关银行申请办理注销6户,目前银行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剩余5户因项目暂未结算无法注销,待项目结算后立即注销。
问题30:产权证办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60)涉及原市统建办在管的94套国有房产,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精神,已于2024年7月1日移交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接管。2024年10月,已将94套国有房产办证问题移交给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整改,并要求反馈整改情况。2024年12月房开公司复函表示:“经咨询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因历史遗留问题且大量原始材料缺失,94套房产暂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
问题31: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61)已完成福州市按摩医院综合楼项目、江南CBD体育出让地块电力迁改工程等6个项目;剩余后屿片及周边地块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块五10KV迁改工程项目,因该地块于2024年11月出让,出让红线范围较此前存在变更导致迁改方案调整,目前迁改工作正按时序推进。
(62)已竣工未结算工程项目230个:已完成三叉街旧改地块通信拆除工程等46个项目2.4亿元结算工作,尚余前屿村及周边旧改地块低压迁改工程等184个项目7.24亿元因施工单位未申报结算送审材料等原因暂未完成结算,需施工单位报送结算材料后才能送审,已主动对接(通过发函、电话催促等方式)施工单位及时提供结算送审材料,将继续跟踪推进。
(63)已结算未支付项目60个:已完成南街三期电力迁改工程等35个项目0.95亿元的支付工作;原福建省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出让地块一B地块树木移植工程等10个项目0.03亿元已向市财政局申请指标,待下达后即拨付;后屿片及周边地块旧屋区改造项目地块一电信迁改工程等15个项目0.05亿元需收款单位报送请款材料后申请拨付,已主动对接相关单位提供,将继续跟踪推进。
问题32:涉法涉诉案件处置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64)已生成败诉案件处置清单,关于败诉案件37件(含36件诉讼、1件仲裁),其中:21件不涉及标的,3件涉及房产面积共247.14㎡,1件涉及车位面积141.09㎡,剩余12件(中心作为原告起诉10件,中心作为被告1件,仲裁1件)共涉及10个事项涉及标的额826.73万元。前述案件均由专业律所承办,主要是由于超过诉讼时效、原告主体不适格、关键证据缺失等原因造成相关诉求未获法院/仲裁委支持,相关判决/裁决现均已生效,中心已履行相关判决/裁决义务或已穷尽相关司法救济手段,并已就败诉原因进行分析并总结相关经验,相关涉法涉诉事宜已处置到位。
5.关于“廉洁风险问题突出”的问题
问题33:地块租赁价格评估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65)即知即改,已于2024年6月1日完成租金的市场评估整改工作,并规范地块租赁价格评估,通过两年一评估形式确定租金标准,确保储备用地租金标准更贴合市场价值。
(66)已完成79.9万元欠缴租金的追缴工作。
(67)分管领导已于2024年11月6日、7日对责任部门进行廉政谈话,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问题34:存在国有房产流失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
(68)已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党组会,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分决定、及时通报违纪行为及处分结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驻市城乡建设局纪检组。
(69)2024年9月14日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70)2024年7月23日完成了市土开公司分管资产经营部和工程管理部副总经理的轮岗调整。已印发《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推行干部轮岗工作机制。
(71)2024年10月完成修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更新业务台账,加强对房产的取得、入账核算、业务台账登记、对账管理工作。同时做好日常巡查,已于2024年12月1日开展年终资产盘点工作。
(72)责令市土开公司进一步建章立制,加强对下属企业自有资产的经营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土开公司已于2024年10月修订《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商品房及保障房销售细则》《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租赁房屋管理细则》。
(73)责令市土开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采取与当事人沟通、强制收回、法律诉讼等措施处置五处账实不符资产,并发文有关单位进行核查,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具体情况如下:①新园C区连接体03店面:已核实于2001年4月安置移交给现市国房中心下属单位鼓东街道办事处鼓东劳动服务站。②西凤新村B2号楼602单元:经鼓楼法院一审、市中院二审裁定,以陈宝芳一家已居住多年,其年事已高且在本市无房产的理由驳回市土开公司要求返还房屋并支付占用费6.17万元的诉讼请求。经与陈宝芳本人多次沟通协商,2024年10月21日陈宝芳已具结在其去世后归还房屋。③杨桥新村103、703:2024年10月10日市不动产中心已向市土开公司提供杨桥西新村3#楼103单元、2#楼703单元产权底册材料,两套房屋均为市国房中心房改出售。
(74)分管领导已于2024年11月 14日、19日对责任部门进行廉政谈话,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75)77处未入账资产,涉及市土开公司的15处未入账资产均已入账;涉及原市统建办未入账的62套国有房产,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精神,已于2024年7月1日移交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接管。2024年12月市房开公司复函已完成入账工作。
问题35:对房源未统一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
(76)已重新修订《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安置房源管理规定(试行)》,于2025年1月3日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完善了工作流程,明确了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及各方权责。
(77)①217套非住宅类房源、138个车位已上传“福州市房源管理系统”纳入系统统一管理、统一调配。②国有企业建设的待分配(中心已购未交房)的1452套房源,已纳入我中心巡查管理范围统一管理。其中:172套已交房,560套已对接安置已发函请四城区政府督促征收实施单位加快结算交房;未使用的52套房源已退房建设单位;对符合条件的510套房源,已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其余158套安置房源已上传“福州市房源管理系统”统一调配。
(78)分管领导已于2024年11月8日对责任部门进行廉政谈话,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问题36:对问题房源监管缺失。
整改进展情况
(79)已重新修订《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安置房源管理规定(试行)》,于2025年1月3日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完善了工作流程,明确了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及各方权责。
(80)已对2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已于2024年11月8日、19日对责任部门进行廉政谈话,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81)①99套疑似被侵占房源已完成摸排核查,其中98套不存在被侵占问题,1套房源被侵占已包含在2024年2月房源周期巡查中发现的1134套问题房源中。②2024年2月开展房源周期巡查中发现的1134套问题房源中:a.门锁损坏及堆放杂物共430套房源,已下达任务单至市土开公司及各建设单位进行修缮430套;b.被人为侵占共4套房源:(a)杜园新苑3#402已对接并开具排房单,但未办理交房手续。安置户与其妻离婚,经法院判决,双方各占一半份额。由于安置户不配合办理交房手续,其妻未办交房手续强行换锁入住。(b)上渡新苑二区1#302已对接并开具排房单,但未缴交结算款。被征收户已过世,其女与现任妻子作为继承人存在纠纷。其妻在未确定归属权且未办理交房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换锁入住。(c)奥体融侨花园B区2#配套用房04商业及3#配套用房01商业。我中心在办理移交手续过程中上述两套房源已被当地村集体占用作为老人活动中心使用。我中心要求融侨集团清退后移交。同时,我中心也采取当面沟通、贴单警告、报警等手段要求侵占人搬离,并多次发函给属地政府协助清退。上述事宜已上报市政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24CJ01280号精神:由仓山区政府采取综合执法手段做好房源清退工作,督促相关安置户完善征收安置手续。c.物业公司不配合的160套房源,按照近期审定物业服务合同模板,已发函通知各物业公司与中心签署合同,经协调,目前涉及的5家物业公司均已正常管理并配合巡查。我中心暂未拨付上述空置房物业管理费,对市土开公司代为整改的费用及物业公司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在合同履约时一并处理。
问题37:对已调拨房源监管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82)已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党组会,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分决定、及时通报违纪行为及处分结果。并于9月14日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83)分管领导已于2024年11月8日对责任部门进行廉政谈话,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84)已针对未使用的115套房源(102套+13套)进行处置:上传“福州市房源管理系统”统一调配,已交房5套,已转保租房49套,已对接安置40套,尚余21套未使用的房源在系统内滚动,供四城区征收项目统筹使用。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问题38:议事规则不健全。
整改进展情况
(85)中心党组重新修订完善中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2024年11月印发《中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86)中心党组制定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印发《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
问题39: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87)经核实,139项资金使用均未发现违规。中心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2024年11月印发《中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规定大额资金的使用用途及范围、将下属国有企业管理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
2.关于“基层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40:国有企业政治学习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88)中心党组加强对下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强化国有企业政治学习,把加强思想建设摆在首位,责令市土开公司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红色研学、观看电影等方式丰富政治学习的形式和内容。2024年9月至12月,中心分管领导为市土开公司支部全体党员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专题党课4次,进一步深化下属国有企业政治理论学习。
(89)2024年10月16日,机关党委组织人员赴市土开公司党支部开展2024年下半年党建工作检查,查看“三会一课”等内页资料,重点检查“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到实处。
(90)机关党委要求市土开公司支部利用学习强国、党员e家、微信公众号等现代化手段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党员政治学习的便捷性与参与度。
问题41: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91)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将阵地建设管理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2024年10月16日、18日,机关党委组织人员对下属市土开公司党支部、机关第一、二、三党支部及机关退休第一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并实地查看党员活动室、党建文化长廊等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指正。
(92)2024年7月3日,市土开公司党支部已更新党员活动室宣传栏中党员权利和党员义务版块的内容,机关党委要求市土开公司党支部今后要进一步提升宣传阵地的管理,对破损残缺的宣传栏要及时更换,对内容过时的宣传栏要及时更新,发挥宣传阵地的正面引导作用。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的问题
问题42:干部配备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93)2024年7月已完成中心2024年第1批次正科级领导干部提任工作,提任收储征收三处处长、监督审计处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各一名;12月已完成中心2024年第2批次正科级领导干部提任工作,提任收储征收一处处长、提任收储征收二处处长各一名。
问题43:年轻干部储备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94)已完成招考招聘,补充2名年轻干部。
(95)2024年12月已提任一名年轻干部至正科级领导岗位。
问题44:干部轮岗交流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96)2024年12月27日印发《市土地发展中心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把敢于碰硬、实绩突出、担当有为的干部交流任用到重要岗位,形成能干者能上,有为者有位的浓厚氛围。
(97)责令市土开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及干部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轮岗制度,市土开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6日制定《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交流轮岗管理办法(试行)》。重点领域岗位任职满5年以上干部8名暂未轮岗,市土开公司班子正在酝酿轮岗交流事宜,将陆续完成轮岗工作。
问题45:对下属企业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98)出台《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所出资企业领导班子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从2024年度开始对中心下属企业市土开公司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管理。
(99)责令市土开公司按拟录用人选需经市土开公司支部委员会审议后的规定执行。市土开公司支部委员会已于2024年12月25日重新研究19名员工的录用问题,均符合录用标准;拟录用人选已于2024年6月12日经公司支部委员会审议后录用。中心将继续要求市土开公司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开展人员招聘工作。
4.关于“担当作为不足”的问题
问题46:迁改项目推动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100)即知即改,已完成宗地2023拍-13号高旺路与高仕路交叉口东北侧出让地块等15个项目的迁改工作。
(101)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M-21出让地块等14个项目的迁改工作。宗地2023拍-54号电力迁改、宗地2023拍-64号燃气迁改已完成迁改申请,电力与燃气部门均已安排施工。
(102)已完成鞋服小区(岳峰村二化巷民国小洋楼)、晋安区浦下旧屋区改造(浦下村98号)的产权注销手续。
(103)分管领导已于2024年11月6日、7日、19日对责任部门进行集体谈话,切实增强干部担当自觉,提升职工责任意识。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问题47:市土发中心党组未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事项,未研究原市统建办党委巡察整改事项,仅于2020年8月研究审计整改事项1次。
整改进展情况
(104)2024年11月修订完善《中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将巡察、审计和党建工作重大事项列入党组会议议事重要内容。2024年11月21日,中心召开党组会,研究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未整改到位的4个问题,并召开8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巡察、审计整改工作(含原市统建办巡察、审计未整改事项)。
问题48:市土发中心党组2019年以来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中,未整改到位问题4个。
整改进展情况
(105)2024年11月21日,中心召开党组会,研究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未整改到位的4个问题,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监管、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问题47:市土发中心党组2019年以来接受上级巡察3次,未整改到位问题20个。
整改进展情况
(106)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基本完成7个问题并长期坚持,10个问题持续推进整改。
问题49:市土发中心党组2017年以来接受上级审计7次,共发现问题50个,未整改到位问题21个,未整改完成率42%。
整改进展情况
(107)已完成整改4个问题,基本完成10个问题并长期坚持,7个问题持续推进整改。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以更高站位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关精神,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作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
二是持续深化问题整改,以更严要求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严格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和情况复杂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定期调度工作情况,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细、见到实效;对整改效果不显著、还未完全彻底解决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取得整改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扎实做好跟踪评估,适时组织“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持续深化制度建设,以更优规则提升中心治理效能。及时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为各项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推动整改成果持续巩固提升。针对具体问题,深入剖析薄弱环节和不足,从解决问题根源为出发点,制定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针对共性问题,围绕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方面,全面梳理现有制度,查缺补漏,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实现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考评科学化。
四是持续深化成果运用,以更实举措推动中心高质量发展。深化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结合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增强政治定力、提高风险防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土地管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中心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及时总结巡察整改经验成果,努力查找更多共性问题、洞悉更多隐性风险,全方位找差距、强弱项、补短板,以担当务实的作风为全面推进土地收储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733832;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电子邮箱:fztdzx@126.com。
中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党组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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