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机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土地管理和土地储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起草土地储备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储备计划和出让计划。   (三)负责土地储备项目的摸底调查、资金测算、委托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拟定征地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办理土地储备项目的相关报批手续。   (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有土地的收回、收购和土地储备项目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土地储备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五)负责土地储备项目成本核算,协助财政等部门做好土地储备资金的监管和财务审计工作。   (六)组织开展对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与管护,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储备土地的供应相关工作。   (七)负责建立土地储备信息制度,对储备土地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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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