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更新活动,传承历史文脉,完善功能结构,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4月2日印发《福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城市更新”是指:
通过对适用范围内特定建成区域的修缮、改造、拆除重建,统筹推动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优化,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完善,产业可持续性配套发展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从而实现城市肌理的全面保留,产业动能、环境品质和城市竞争力全面提升的系统性工程。
《实施办法》适用范围:
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的城市更新活动。福州市其他各县(市)区城市更新活动可参照执行。
“城市更新+”工作流程图
其他事项:
鼓励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城市更新投资建设。根据城市更新单元总体情况,统筹采取增资或经营性资产注入、融资贴息、税收奖补等方式予以支持。
《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