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报
国土资源部近日公布《关于促进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地质调查信息服务,培育智能地质调查、智慧探矿等应用新业态,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各类国土资源信息产品并提供服务。
《意见》提出,通过国土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管理工作,产生和积累了海量的基础地理、地质矿产、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等数据。这些数据对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规划、调控、监管和社会各界开展与空间和资源相关的活动,以及满足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具有重要的价值。
《意见》提出,到2018年底,在统筹规划和统一标准的基础上,丰富与完善统一的国土资源数据资源体系。初步建成国土资源数据共享平台和开放平台,实现一定范围的数据共享与开放。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国土资源形势分析、决策支持和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取得初步成效。到2020年,国土资源数据资源体系得到较大丰富与完善。国土资源数据实现较为全面的共享和开放。基于数据共享的国土资源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基于数据开放的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国土资源大数据在资源监管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国土资源大数据产业新业态初步形成。
《意见》提出,持续完善国土资源数据资源体系,逐步形成横向覆盖地质矿产、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等各专业领域,纵向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的、较为完整、准确的国土资源数据资源目录。同时,有序推进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审批登记、矿产资源勘查资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业权市场等矿产资源数据集,国土资源统计数据集,多种比例尺基础地质图和环境地质图、地质灾害防治与地面沉降等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数据采集与分析技术,建立智能化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分析预警系统,整合各类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数据,全面提升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的分析与预警、决策与处置能力和信息服务水平。
《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地质调查信息服务。开展地质大数据建设,构建地质数据协同服务体系,深化地质大数据在调查、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应用,提升地质调查数据获取、分析、处理和服务能力。
《意见》提出,培育智能化国土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应用新业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推进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技术研发,创新工作模式,培育智能地质调查、智慧探矿等应用新业态。一要建设与完善智能地质调查体系。推进数字地质调查系统向智能化、智慧化方向发展。在区域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地质灾害评价、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等地质调查领域实现数字调查全覆盖。二要培育智慧探矿应用新业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开展智慧探矿创新应用研究,逐步形成以数据驱动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智慧探矿新业态。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