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土地发展中心 时间:2024-01-12 1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文件精神,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福屿路200号10楼,邮编:350002,电话:0591-22850551,传真:87114991,电子邮箱:fztdzx@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中心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紧扣本单位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为方便群众查阅,我中心同步将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市档案馆,供市民了解情况。

  我中心积极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约1452条,涵盖土地交易、规划计划、安置房等民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将地块调研、储备土地拍卖交易情况、房源安置等工作作为中心工作重点上传至市政府网站相关专题专栏,累计发布上网信息约420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中心落实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做到了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2023年我中心共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2件。今年提交我中心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是拆迁安置问题,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严格按照法定时限,采用规范化文本,依法依规答复好每件政府信息申请,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并按规定对办结的政府信息申请按照“一申请一卷”进行归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的基础上,加强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利用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信息公开保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做好保密审查和信息审核,严格责任追究,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3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1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1

0

0

0

0

2

(七)总计

9

3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缺乏一定的深度、广度。

  (二)改进情况

  1.加强学习,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加大对信息的公开力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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