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土地发展中心 时间:2019-01-14 15: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发〔2018〕19号)的通知精神,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产综合楼10楼,邮编:350002,电话:0591-83739037、传真:87114991,电子邮箱:fztdzx@126.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发〔2018〕1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有关文件精神,我中心按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坚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深化公开内容,丰富、优化公开形式,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全面提升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我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建全中心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确保中心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同时深刻理解新时代新思想的精神内涵,进一步认识信息公开与土地收储工作的相互作用,促进中心各项事业不断发展。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8〕98号)及《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8〕99号),我中心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对新获取和制作的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公文19份,均于规定时限内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市土地发展中心门户网站固定栏目公开,并将纸质文件报市档案局存档。

  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严格按照法定时限,采用规范化文本,依法依规答复好每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按照《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规定,对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一申请一卷” 进行归档。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中心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前要做好保密审查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季度统计报送工作。全面、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按时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今年1月我中心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处室,并由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中心进一步落实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了制度,明确了责任,细化了各项措施,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五)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中心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落实经费投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和完善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加强网站维护与建设。加强中心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充实更新网站信息工作内容。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截12月31日共在“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网站上公布各类公开信息787条,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同时我中心缩减了12345系统诉求件办理时限,全年共通过1234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1485件,满意率达9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度我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1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6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本年度我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土地收储涉及地块管理问题。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本中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互联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发布,同时所有公开的信息已送至福州市档案局存档,供社会公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本年度我中心无政策解读的信息。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度共在“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网站上公布各类公开信息787条,通过12345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148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我中心2018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5件,其中24件通过网站提交方式受理,1件当面受理。今年提交我中心的依申请公开信息主要是土地收储和拆迁安置问题。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26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14件均已答复。其中2件同意公开;7件属于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5件非本部门制作,已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剩余11件申请件正在办理中。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是旧屋区改造的相关文件,申请的文件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因此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中心受理行政复议2件、没有被提起行政诉讼、没有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今年的2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一件是申请人投入的店面装修等费用无法得到相应补偿,要求我中心公开涉及土地的使用权人信息及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及公示等信息。针对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及二十四条,我中心提供了使用权人信息的复印件,并在文中说明了该收储地块适用我市现行的企业收储政策,不涉及房屋征收的问题。申请人对此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福州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月2日作出决定,维持我中心作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榕地中馈〔2017〕36号)。另一件是申请人要求公开土地收购价款的组成及相关程序文件。我中心在答复过程中适用依据错误,故被撤销所作出的信息公开受理告知单。针对此问题,我中心委派律师努力开展矛盾化解工作,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情况告知单》(榕地中馈〔2018〕73号)答复了申请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中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历年累计3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工作人员对于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能力有待提高。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差距比较大。

  (二)改进情况

  1、加强学习,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继续加大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做好咨询、建议的回复,为我市土地收储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见附件)。

指标名称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9

61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9

61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5

12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6

2.网上申请数

24

10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18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4

11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4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2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7

13

4.其他类型答复数

5

42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2

3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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