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土地发展中心 时间:2018-01-12 09: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7】325号)的通知精神,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产综合楼10楼,邮编:350002,电话:0591-22850565、传真:87114991,电子邮箱:fztdzx@126.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7】325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有关文件精神,我中心各处室按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坚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深化公开内容,丰富、优化公开形式,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全面提升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我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规定,建立中心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确保中心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权力规范行使。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阳光政府,促进中心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的通知精神,我中心制定了《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中心各处室按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坚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深化公开内容,丰富、优化公开形式,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全面提升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同时,为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中心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于2017年9月30日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开了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和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并在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中,公开了我中心 2016年收支决算总表、2016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和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2016年政府采购情况表等,主动接受社会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中心制定《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中心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由拟文处室领导初审、办公室复查、中心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把关的保密审核机制。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杜绝泄密事件发生,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

  2、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和操作准则,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3、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稿处室必须明确制作信息的公开属性,并注明理由。报处室负责人并办公室审核是否符合规定,审核通过后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签批。

  4、中心门户网站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照《条例》规定,网站信息发布遵循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各处室设有专门从事信息发布工作的信息员,信息发布必须经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在网站上发布公开。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中心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处室,并由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中心进一步落实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了制度,明确了责任,细化了各项措施,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五、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中心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落实经费投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和完善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加强网站维护与建设。继续加强与市数字办沟通联系,在市数字办指导下,加强中心网站的日常建设工作,及时充实更新网站信息工作内容;上网信息内容增加图片与数字信息,增强了网站的吸引力。强化网站安全防范及上网信息的审核管理,坚持每个工作日两次对网站运行进行巡查,确保网站安全健康运行。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截12月31日共在“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网站上公布各类公开信息893条,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2017年度共通过1234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1705条。三是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主动地将我中心的工作动态以及土地收储及征迁情况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度我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1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59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本年度我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土地收储涉及地块管理问题。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本中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互联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发布,同时所有公开的信息已送至福州市档案局存档,供社会公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本年度我中心无政策解读的信息。

  (五)2017年度共在“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网站上公布各类公开信息893条,通过12345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170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我中心2017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21件通过网站提交方式受理,2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受理,2件通过当面申请方式受理。今年提交我中心的依申请公开信息主要是拆迁安置问题。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1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5条均已答复。其中1条同意公开;1条为涉及商业秘密信息;1条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范围;22条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中心受理行政复议1件、没有被提起行政诉讼、没有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今年的行政复议案件的主要问题是征收拆迁过程中有关协议补偿问题。针对此类的行政复议,我中心委派律师积极努力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中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历年累计1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工作人员对于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能力有待提高。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差距比较大。

  (二)改进情况

  1、加强学习,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继续加大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落到实处。

  3、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做好咨询、建议的回复,为我市土地收储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见附件)

  附件:

指标名称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4

59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4

59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5

10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

5

2.网上申请数

21

78

3.信函、传真申请数

2

18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5

10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2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2

6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2

37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1

1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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