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05-3000-2018-0001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2018-09-14
  • 标    题: 关于委托代管原省疾控中心动物实验研究所地块(鹤林片区I-10地块)的函
  • 发文字号: 榕地中函〔2018〕2774号
  • 发布日期:2018-09-2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委托代管原省疾控中心动物实验研究所地块(鹤林片区I-10地块)的函
榕地中函〔2018〕2774号
来源: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时间:2018-09-20 10:05

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福州岚德物业管理公司):

我中心于2018年8月31日起将位于晋安区鹤林片区的原省疾控中心动物实验研究所地块(29.69亩)按现状范围委托贵司代管;在代管期间,贵司务必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书》及《安全责任状》的条款执行,在接到我中心交地通知后立即无条件移交场地,并办理移交手续。

此函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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