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05-3000-2018-0000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2018-05-08
  • 标    题: 关于委托代管原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地块二的函
  • 发文字号: 榕地中函〔2018〕1281号
  • 发布日期:2018-05-1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委托代管原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地块二的函
榕地中函〔2018〕1281号
来源: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时间:2018-05-15 10:57

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福州岚德物业管理公司):

我中心于2018年4月25日起将位于仓山区螺洲镇洲尾村江乾埕2号原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地块二(土地面积:7.72亩),按现状范围委托贵司代管;在代管期间,贵司务必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书》及《安全责任状》的条款执行,在接到我中心交地通知后立即无条件移交场地,并办理移交手续。

此函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2018年5月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