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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福州岚德物业管理公司):
我中心于2017年11月28日起将位于鼓楼区龙庭路的五一新城涉及水部派出所地块约3亩现状空地(以现状范围为准)委托贵司代为管理。在代管期间,贵司务必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书》及《安全责任状》的条款执行,在接到我中心交地通知后立即无条件移交场地,并办理移交手续。
此函。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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