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05-3000-2010-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2010-01-06
  • 标    题: 关于委托代管金山生活区九期中学预留地的函
  • 发文字号: 榕地中函[2010]6号
  • 发布日期:2010-01-0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委托代管金山生活区九期中学预留地的函
榕地中函[2010]6号
来源:市土地发展中心 时间:2010-01-06 00:00

榕地中函〔2010〕6号


关于委托代管金山生活区九期中学预留地的函

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09年12月30日起将位于仓山区金山生活区九期中学预留地约40亩土地(以围墙范围内现状)委托贵司代管,在代管期间贵司务必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书》及《安全责任状》的条款执行,在接到我中心交地通知后立即无条件移交场地,并办理移交手续。
此函。

 

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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