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05-3000-2009-0002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2009-03-25
  • 标    题: 关于委托代管鹤林新城地块的函
  • 发文字号: 榕地中函[2009]256号
  • 发布日期:2009-03-2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委托代管鹤林新城地块的函
榕地中函[2009]256号
来源:市土地发展中心 时间:2009-03-25 00:00

   榕地中函〔2009〕256号
                    
                   

 

关于委托代管鹤林新城地块的函

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09年3月19日起将位于晋安区三八路鹤林新城地块11亩(以现状四至围墙范围为准)委托贵司代管,在代管期间贵司务必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书》及《安全责任状》的条款执行,在接到我中心交地通知后立即无条件移交场地,并办理移交手续。
此函。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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