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 索 引 号: FZ00405-3000-2008-0002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2008-07-30
- 标 题: 关于委托代管原农工商供销公司地块的函
- 发文字号: 榕地中函〔2008〕1347号
- 发布日期:2008-07-3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委托代管原农工商供销公司地块的函
榕地中函〔2008〕1347号
来源:市土地发展中心
时间:2008-07-30 00:00
榕地中函〔2008〕1347号
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08年7月30日起将位于五里亭的原农工商供销公司地块(以红线选址图范围为准)委托贵司代管。地块内无杂草、垃圾,土地已平整。在代管期间,贵司务必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书》及《安全责任状》的条款执行,接到我中心交地通知后立即无条件移交场地,并办理移交手续。
此函。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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