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05-3000-2008-0002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2008-06-13
  • 标    题: 关于委托代管原省榕圣市政公司地块的函
  • 发文字号: 榕地中函〔2008〕1016号
  • 发布日期:2008-06-13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委托代管原省榕圣市政公司地块的函
榕地中函〔2008〕1016号
来源:市土地发展中心 时间:2008-06-13 00:00
 

榕地中函〔2008〕1016号

关于委托代管原省榕圣市政公司地块的函


福州新三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08年6月6日起将位于鼓山下岐村原省榕圣市政公司地块38亩(以选址红线图范围为准)委托贵司代管,在代管期间贵司务必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书》及《安全责任状》的条款执行,在接到我中心交地通知后立即无条件移交场地,并办理移交手续。

    此函。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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