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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地中函〔2008〕920号
关于福州工业学校扩大教育用地有关情况的复函
福州工业学校:
贵校榕工校行[2008]20号来函收悉。经查,该地块位于我中心收储的东升新苑用地范围内,东升新苑地块已获省政府农用地转用批复并列入2008年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
特此函复。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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