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 索 引 号: FZ00405-3000-2008-0001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2008-05-05
- 标 题: 关于委托代管万寿二道6号灾场地块的函
- 发文字号: 榕地中函[2008]787号
- 发布日期:2008-05-0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委托代管万寿二道6号灾场地块的函
榕地中函[2008]787号
来源:市土地发展中心
时间:2008-05-05 00:00
榕地中函〔2008〕787号
福州新三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 2008年4月30日起,我中心委托贵司代管位于新港街道的万寿二道6号1.05亩火灾场地块(以选址图红线范围为准)。代管期间,贵司务必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书》及《安全责任状》的条款执行。今后在接到我中心交地通知时,应立即无条件移交场地,并办理移交手续。
此函。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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